裝卸片區改造(保租房)項目電梯采購 第二次澄清與修改公告
2025-11-24
作者:
各潛在供應商:
根據裝卸片區改造(保租房)項目電梯采購比選文件的規定,現對比選文件有關內容進行澄清答疑,具體澄清答疑內容如下:
質疑1:貴方發布的裝卸片區改造(保租房)項目電梯采購比選文件中,技術評分項 要求“所投電梯梯型的驅動曳引機(驅動主機)、控制柜的控制裝置、層門門鎖、轎門門鎖、限速器、緩沖器、安全鉗、安全電路、上行超速保護裝置、轎廂意外 移動保護裝置、導軌,其中有9項及以上為制造商原品牌的得16分,否則每缺一項扣2分。(必須是國家認可資質實驗室出具的電梯整機型式試驗報告,提 供有效的報告原件復印件加蓋投標人或廠家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提 供單一部件的型式試驗報告的不得分。)”
事實依據:(1)導軌是專業性很強的部件,行業內幾乎所有制造商(包括國際知名品牌)均不自產,而是從專業導軌廠商采購,這是行業公認的慣例。(2)據行業公開消息所知,目前僅西奧、康力電梯品牌為原廠原品牌生產,不滿足三家,具有明顯的傾向性和排他性。(3)電梯行業普遍存在外購部件現象,幾乎沒有制造商能完全自產所有11 項指定部件。
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條: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2)《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六)項: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產地或者供應商,屬于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3)《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4)《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的三項子條款,構成明顯的排他性和傾向性。
質疑請求:(1)請貴方立即修改比選文件,刪除"9項及以上為制造商原品牌"的評分要求,或調整為符合行業實際的評分標準。(2)請貴方重新計算評分,對已提交的投標文件按照修改后的標準進行評審。(3)請貴方書面回復質疑處理結果。
答復:不存在傾向性,此條款按原比選文件要求執行。
質疑2:貴方發布的裝卸片區改造(保租房)項目電梯采購比選文件中,技術評分項 要求"投標人及所投品牌制造商均獲得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務評價體系》標準五星級認證的得5分,沒有的不得分"。我司認為該要求違反了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特質疑。
事實依據:(1)GB/T27922-2011《 商品售后服務評價體系》為推薦性國家標準,非強制性認證,與電梯行業法定要求無必然聯系;(2)"經市場調研,目前市場上同時滿足'投標人及制造商均獲得五星級認證'的供應商僅有西奧、康力電梯等少數品牌不滿足3家,絕大多數代理商(包括眾多知名品牌授權代理商)無法滿足此雙重要求。貴方設置此評分條件導致有效 競爭主體不足,違反《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六)、(八)項。"(3)對代理商設置歧視性條件,明顯排斥代理商
"貴方要求'投標人及制造商均獲得認證'對代理商極為不公平。制造商作為生產企業獲得售后服務認證相對容易,而代理商作為銷售企業獲得此認證難度極大。此要求實質上強制代理商必須代理特定品牌,變相排斥了其他品牌代理商參與競爭的權利,違反《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七條關于不得通過廠家證明等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的規定,以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八)項。"(4)該認證評價范圍廣泛,缺乏電梯行業針對性,無法準確反映投標人的實際服務能力;
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條: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2)《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六)、(八)項:設定與采購項目無關的條件、限定特定認證、以不合理條件限制供應商均屬于差別待遇。(3)《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七條:不得將與合同履行無關的證明作為評審因素。(4)《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體系為加分項構成差別歧視待遇。(5)《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十七條關于不得通過廠家證明等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的規定,以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 第(八)項。
質疑請求:(1)請貴方立即修改招標文件,刪除"GB/T27922-2011五星級售后服務認證"的評分要求,或調整為符合行業實際的售后服務評價標準。(2)請貴方重新計算評分,對已提交的投標文件按照修改后的標準進行評審。(3)請貴方書面回復質疑處理結果。
答復:不存在傾向性,此條款按原比選文件要求執行。
質疑3:貴方發布的裝卸片區改造(保租房)項目電梯采購比選文件中,商務評議要求“根據所投電梯設備制造商獲得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定的實驗室認可證書的先后順序打分,獲得時間最早得5分,第二的得3分,第三得2分,其他不得分。(提供有效的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實驗室認可證書原件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得分)”
事實依據:(1)與電梯采購項目無實質關聯,屬于"與采購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的條件"。(2)"按獲得時間先后評分"明顯缺乏合理性和法律依據。實驗室認可有效期是動態更新的,“獲得時間”與實驗室實際能力無必然聯系,電梯產品質量和安全性能不取決于檢測實驗室何時獲得認可,而在于其持續有效的檢測能力。這種評分方式帶有明顯主觀隨意性,缺乏客觀標準和公正性,與政府采購公平原則相悖。
法律依據:(1)《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六)、(八)項:設定與采購項目無關的條件、限定特定認證、以不合理條件限制供應商均屬于差別待遇。
質疑請求:(1)請貴方立即修改招標文件,"建議將評分標準修改為:'所投電梯制造商擁有有效的CNAS實驗室認可證書(覆蓋電梯檢測范圍)的得X分',取消'按獲得時間先后評分'的不合理要求,使評分更加客觀公正,符合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原則。"
答復:此條按2025年11月21日發布的第一次澄清與修改公告執行。
質疑4:貴方發布的裝卸片區改造(保租房)項目電梯采購比選文件中,技術評分項要求"所投電梯梯型的平層準確度絕對值最大值在2mm內(含2mm)得2分。(必須是國家認可資質實驗室出具的電梯整機型式試驗報告,提供有效的報告原件復印件加蓋投標人或廠家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提供單一部件的型式試驗報告的不得分。)”
事實依據:1.與國家標準嚴重不符,設置過高技術門檻"根據《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7588-2023),電梯平層準確度的國家標準為±10mm,而貴方要求≤2mm,兩者相差5倍。國家標準是電梯安全運行的最低要求,超出國家標準的評分要求缺乏法律依據,屬于《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的'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的不合理條件。"2.具有明顯排他性,市場滿足條件的供應商不足三家"經市場調研,目前僅有康力、西奧少數幾家電梯制造商能穩定達到平層準確度≤2mm,絕大多數知名品牌(如奧的斯、三菱、日立、東芝等)的平層精度在±3mm~±5mm范圍內,無法滿足貴方的評分要求。此要求實質上排除了市場主流品牌的公平競爭權,違反《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六)、(八)項關于不得限定特定供應 商或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競爭的規定。"3.評分標準缺乏合理性和行業依據"電梯平層準確度只要在國家標準允許的±10mm范圍內即滿足安全要求,2mm的精度提升對乘客體驗和安全保障的實際增益微乎其微。行業內沒有任何標準或技術規范將2mm作為電梯質量優劣的評判標準,電梯整機型式試驗報告中也不包含平層準確度≤2mm的測試項目。貴方設置此評分條件缺乏任何行業依據,屬于任意創設的不合理條件。"
法律依據:違反《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第(二)、(六)、(八)項,具有明顯的排他 性和不合理性。
質疑請求:1.請立即刪除招標文件中關于"平層準確度≤2mm評分"的要求。2.請重新計算評分。3.請于收到本函后書面回復質疑處理結果。
答復:不存在傾向性,此條款按原比選文件要求執行。
比選采購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和文件發放時間均不變。本澄清公告與比選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公告與比選文件表述不一致之處,以澄清公告為準。比選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采購人:湖北碩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枝江市電子信息產業園綜合樓三樓
聯系人:熊銳
聯系電話:18371761976
采購代理機構:湖北謹天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枝江市南苑七巷14號
聯系人:熊書曼
聯系電話:1309416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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